江淮在线讯 六月中旬,由滁州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林立成博士指导的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团队,走进来安县实验小学(中心校区)、来安县实验小学(南校区)、来安县永阳小学、滁州市信息工程学校,宣讲如何防范校园霸凌,约有六百余名中小学生参与聆听。
![]()
讲座围绕什么是校园霸凌、校园霸凌的表现形式、校园霸凌中的角色、校园霸凌的法律责任、如何防范校园霸凌等五个方面展开。校园霸凌指的是一名学生长时间并且重复地暴露于一个或多个学生主导的负面行为之下,具有对象的固定性、行为上的持续性、力量的不对称、主观的敌意性、后果的伤害性等特征。校园霸凌不等同于校园暴力,除了最易被察觉到的身体霸凌外,语言霸凌、社交霸凌、网络霸凌以及反击型霸凌,也是校园霸凌的常见表现形式,按行为的恶性程度,施霸者会面临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乃至刑事责任。每位同学都应当对校园霸凌说“不”,不做旁观者、更不做霸凌者,当发生校园霸凌后,应当在能力范围内施以援手,并及时向老师、家长报告甚至是直接报警,协力共筑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
本次宣讲活动使不少中小学生改变了原有关于校园霸凌的错误认知。一名来安县永阳小学的学生说:“我原本以为,称呼同学为‘小胖子’‘瘦竹竿’是一种表达友谊的昵称,但听完这次讲座后,我感觉做错了,以后我再也不会这么称呼同学了”。滁州市信息工程学校的王同学表示:“在集体宿舍生活中,某位同学被其他室友孤立的现象并不少见,以前我都认为这是由于被孤立者人缘太差导致的,现在我要进一步反思在这背后是否存在着霸凌行为”。
预防校园霸凌普法知识讲座进校园,能够提高同学们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减少校园霸凌事件的发生。“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中小学生心智发育落后于生理发育的现象愈发突出,一些长得人高马大的孩子时不时会对身材瘦小的学生做出一些带有冒犯色彩,却被他们误认为是开玩笑的举动,如果不及时纠正,像去年发生在邯郸的三少年杀害同学那样的悲剧便很有可能重演。我觉得通过这次普法讲座,提高了孩子们辨别是非的能力,增强了他们自我保护与防范的意识,从观念上夯实了平安校园、和谐校园的建设之基”,来安县实验小学的田恒林老师如此说道。
本次活动也是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在法治教育领域的生动体现。活动指导教师林立成博士指出,增强学生的法治素养,让他们学会在成长过程中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始终是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的重要目标,本次宣讲选择校园霸凌作为切入点,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关于公民权利保护、法治观念养成等重要理念传递给中小学生,不仅帮助中小学生增强了法治意识,也促进了高校与中小学在思政教育方面的协同合作,打破了学段之间的壁垒,实现了教育资源的共享与互补。
社会实践是高等教育的重要一环,参与本次实践活动的团队成员大有收获。担任学生主讲的滁州学院电气工程专业大一学生许显龙感慨道:“这是我第一次登台对着这么多人宣讲,为此我在事前做了许多准备,准备的过程很辛苦,但结束后看到同学们认真讨论的样子,真的让我很感动、很温暖,此前再多的付出都是值得的。”另一学生主讲夏锦涛也有同感:“看到台下同学们的眼神时,我就知道功不唐捐,如果我讲的内容能对他们有所启迪,那我真的愿意再多做一些。”
本次依托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开展的活动,不仅为滁州市中小学的学生们送去了法治知识,也展现了新时代大学生的风采与担当,青年大学生们通过实际行动强化了自身的使命感与责任感,在教学相长的过程中既提升了自身的法治素养,也增强了对社会问题的关注度和解决能力,为守护祥和校园乃至推动法治中国建设贡献青春之力。(林立成)
【责编:刘春梅】